Tuesday, July 27, 2010

林祥才:全球激争,政府应积极吸资


(八打灵再也24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与工商界认为,全球激烈竞争外来直接投资大趋势已降临,我国不但须调整吸引外资的策略,也须快马加鞭,吸引更多外资进来。

而且,工商界强调,除了中央政府,州政府也应该更努力和积极的招揽外资。

林祥才:委专门公司助招商

·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认为,政府应该委任一些熟悉企业、外资情况,并有能力的专门私人公司协助政府出国招商。

“政府可以委任10至20家私人公司去外国招揽外来直接投资,若它们成功招商进来,政府可以通过奖掖奖励它们!”

他举例,比如,熟悉中国外资的专门私人公司,就负责招揽大陆的直接投资者。

他受询时表明,这并不表示,政府把招揽外来直接投资的工作,交给外包公司负责。

林祥才有信心在政府与私人界双管齐下,我国将能招进外来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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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在2009年7月1日公布吸引外资新措施

●废除外资委员会

就部分经济活动所制定的条例

股权收购与公司合并

⒈ 废除一切就股权并购所制定的指南,即日生效;

⒉ 外资委员会不再处理股票交易,也不就股票交易制定条件;

⒊ 外资委员会不再处理产业交易,除非有关交易“侵蚀”土著或政府权益;

⒋ 一切由不同领域管理者所制定的投资条例将持续实行;

⒌ 上市公司不必再遵守上市后的股权条例。初次发股上市时,有关公司只须遵守证券监督委员会制定的公众持股权限制。

上市公司集资程序

⒈ 从前,要上市的公司必须遵守证监会制定的25%公众持股权限制及外资委员会制定的30%土著股权限制;如今,后者已除;

⒉ 证监会的25%公众持股权保持不变;然而,在这25%公开让投资者认购的股票中,50%必须由土著认购;

⒊ 外资委员会不再于公司上市后制定其他条例,除非交易涉及倒置收购或后门上市活动。

产业买卖

⒈ 日后,外资委员会只处理那些会减少土著利益(当土著把产业卖给非土著)及政府利益的产业交易。不过,这也只涉及价值超过2000万令吉的产业交易;

⒉ 所有其他产业交易不再须要获得外资委员会的批准;

⒊ 外国人购买产业的门槛提高至50万令吉;

⒋ 外国人在购买产业前,不必获得外资委员会会批准;

⒌ 州政府有权制定其他条例;

⒍ 以上措施足以提高产业交易的透明度,同时减少繁文缛节。

●放宽基金管理领域的限制

⒈ 全面开放大型基金管理领域,让来马运作的合格基金管理公司拥有100%股权;

⒉ 信托基金管理公司的外国股权限制从目前的49%提高至70%。

●开放证券行

外国公司在本地证券行的持股要从目前的 49%提高至70%。

●签证申请

国家银行及证监会将检讨所有金融服务领域和资金市场专才的签证申请条件。

● 设立国民股权公司(Ekuinas)

⒈ 以5亿令吉设立国民股权公司,此公司的资本将在日后逐步提高至100亿令吉。

⒉ 它将投资于高速成长的公司,以支撑我国的新经济模式;

⒊ 它将与私人界一起进行投资,以反映政府通过商业途径来打造真正的商业伙伴关系,确保土著的商业活动以绩效为主;

⒋ 它将与其他现有的基金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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